注意事项
关于机票及乘机:
1.往返飞机机票(我社所用航班均为正规航空公司航班,具体时间以出票为准,请游客注意:旅游团队机票时间无法令每个人都能
满意,请配合旅行社的团队票时间,因航班时间所产生投诉,我社均不受理(航班以实际飞行时间为准,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
取消等系意外事件,造成行程延期或取消等,发生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机票政策性调价,差价由客人承担、成人持有效期内身份
证,16 周岁以下儿童持户口本正本登机(不带有效证件以及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机场,造成无法登机的损失由客人自行负责)。
2.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3. 因客人报名时间不同,航班时间会有所差异,但不影响行程游览和接送机,因晚班航班或不同时间航班导致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关于导游:由于民族性地域性安排全程昆明段导游,丽江当地地接导游,西双版纳当地导游,持证上岗细心服务!
关于旅游车辆: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正座。
关于酒店:酒店入住匙牌押金。
关于其他消费:航空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私人消费、行程不含费用自理。
升级赠送:【丽江千古情】
昆大丽段一价全含:包含九乡索道、石林、蓝月谷电瓶车
省内 3 段动车: 大理或丽江动车到昆明,昆明动车到版纳,版纳动车到昆明
品质承诺:长春出发独立成团,15-20 人左右精品小包团,全程无购物!
重磅双晚会 :价值 310 元/人【丽江千古情】;独家赠送价值 280 元/人起版纳篝火晚会;
舌尖美味:丽江玛卡鸡火锅 、昆明过桥米线或彝族特色餐、大理砂锅鱼、大理跳菜(参加篝火晚会民族大换装)
住宿升级:全程指定备选酒店,昆明升级 3 晚高级奢华酒店维也纳或同级,版纳升级 1 晚高级奢华酒店
楚雄或昆明升级 1 晚温泉酒店,丽江升级 1 晚古城客栈
贴心伴手礼:赠送每人一块鲜花饼;每人每天一瓶矿泉水
云南旅游额外说明
1.机票证件:旅行团开据的是已经打折后的团体机票,航空公司不予退票、签转、更名及改期,开票之后客人退团所产生费用由游
客承担。出行时请带好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小孩带好户口本;如因客人证件过期等个人因素,导致无法正常登机或无
法入住酒店,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负。特别注意:由于自组团队成本核算的特殊性,所有特殊证件:如教师证、导游证、军官证、学
生证、残疾证等等可优惠证件均不生效,景区挂牌优惠项目与我团队无关,不予退还差价,请游客须知!
2.关于行程:行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节假日、黄金周或其他特殊情况,为错开部分景点接待高峰,保证行程顺利进行我社有权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住宿顺序及景点时间、顺序。
3.脱团问题: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如果游客中途脱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
脱团过程中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4.关于儿童:12 岁以下小孩当地费用只含旅游车位、半餐(不含早餐、门票、床位),如有其它要求,请及时与我社联系。
5.关于老人:老年人购票时,可能会显示半票或免票,因景区与旅行社有协议价格,当地门票无任何优免。
6.投诉处理:游客的投诉以在当地意见书及签字证明为准,请游客务必认真填写意见单。恕不受理团友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
的后续争议。如遇游客恶意滞留,造成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7.关于行李:国内司机导游服务不包含提行李的服务,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行李。
8.关于住宿:云南因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其同等级酒店与其他发达城市存在一定差距,请谅解。云南气候条件特殊,部分酒店空调
和热水定时开放,请游客谅解。境内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一、旅游者的授权:旅游者授权组团旅行社选择具有相应合法资质的任何旅行社负责旅游目的地的接待。
二、 保险约定:
1. 保险公司只受理 3 周岁(含)-70 周岁(含)的旅游者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2. 已交纳旅游意外险保费的旅游者,若行程中发生意外,所产生费用由旅游者先行支付,回国后凭诊断书及费用收据(原件)自行 与保险
公司沟通,按照保险公司相关条例办理理赔事宜。自带疾病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旅游者不得就免赔部分向旅行社主张权利。
三、特殊约定:
1.旅行社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否则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航班时刻以出团通知为准。
2.报名时所持行程为参考行程,准确行程以出团通知为准,但经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
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
3.在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店内购买的商品,如遇退货,手续费自理;60 天内保持原样,不影响二次销售(特殊商品除外,如药品、食品等),
旅行社可协助退换货(但因主观原因要求退换:如不喜欢、不适合、给别人买的不要了、觉得买贵了等等,非商品本身质量问题不能受理)。
4.请旅游者自行确认自己的身体,精神状况能够适应所参加的旅行团,如客人报名时隐瞒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旅游者本人负责。
5. 旅游开始及结束日期、时间、地点均以出团通知约定的大交通出发地为准。
6.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双方出现纠纷,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协商解决。
7.不参加自费项目有在景点外等候的可能性,请旅游者配合
8.旅游者请务必认真填写意见单,投诉受理时间回团后 7 日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处理结果以此意见单为依据。
四、旅行社免责约定:
1.旅游者出行请自身提供并携带有效证件原件(16 周岁以下儿童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如自身提供证件信息有误,造成损失责任自负。旅行
社不承担责任。
2.全程不允许旅游者擅自脱团,旅游者参加旅游行程以外的自行活动以及自由活动时所发生的各种意外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承
担责任。
3.航班延误、取消,旅游者应向航空公司主张权利,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接待能力有限,70 周岁以上(含 70 岁)客人报名参团需有 18 岁以上 60 岁以下健康成年人陪同,且 70 岁以上老人需有体检证明(个
别航空公司有检查,如被检查无法登机责任自负)。 因个人原因导致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旅行社不提供任何物品的保管服务,个人物品自行保管(如首饰、现金、背包、证件等),如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非旅行社第三方原因导致额外费用和损失发生,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上述原因造成旅行社违约,旅行社不承担
违约责任。
7.旅游者是国家网上公布的失信人员,造成无法出票或无法乘机,出现任何损失,责任旅游者自负。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我已阅读以上内容,知晓补充条款内容,做为主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旅游者代表承
诺:其对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旅游行程等合同附件的确认,能够代表所有同行旅游者对合同的认可,所有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权
并履行义务。
旅游者代表:(签字) 旅行社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1.客人自选个人消费项目、单房差或加床、酒店入住的匙牌押金、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2.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3.个人费用、包括: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收费电视、饮料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
私人费用;
4.行李物品托管或超重费
5.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及航空意外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小交通
包含九乡索道 30 元 石林电瓶车 25 元/人 蓝月谷电瓶车 60 元/人自理
玉龙雪山能量包 110 每套(小瓶艾瑞氧气 60+衣服 50)具体以实际为准 告庄湄公河六国水上世界游船自理 60 元/人起
野象谷索道单程 50 元/人,往返 70 元/人 原始森林公园电瓶车 60 元/人
门票
费用已经包含行程中景点第一道门票。(丽江实行一卡通套票,制卡后放弃的任何景点都不能退。此行程所有景点均为整体打包价
格,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残疾证等优惠证件一概不退)。
包含旅行社责任险,人身意外险